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6-08-25
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
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(一)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河南省濮阳市范县范水总干渠至302省道下游500m的河段
项目概要:工程范围为范水自总干渠至302省道下游500m河段,占地面积4555.5亩,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宽、河道清淤、生态恢复、绿化、道路、水岸保护及景观配套工程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增强范水的防洪排涝能力,保障区域的水利安全,提升群众休闲娱乐的空间环境。
(二)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范县林业局
联系人:吕照光 联系电话:13323638687
E-mail:365388550@qq.com 通信地址:范县林业局
环评单位: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
证书等级:甲级 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甲字第2504号
联系人:梁向锋 联系电话:0371-66023421
E-mail:liuxl3401@163.com 通信地址: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
(三)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接受委托后,评价人员首先进行现场踏勘,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文件、技术文件等,在确定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况下,评价单位将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》,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的基础上,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,提出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,结合公众调查结果,给出工程建设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,最后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该文件送相关环保部门进行审核,评价单位按照专家及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,最终提供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供环保部门审批。 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对本次建设项目所持的基本态度;
(2)对该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;
(3)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、对周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;
(4)希望以何种方式缓解本项目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废等环境影响;
(5)您对本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以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联系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(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,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)。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,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。
范县林业局
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
2016年8月25日